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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关注·统编教材如何教(7)]让法治教育回归真义的教学探索

发布时间:2021/11/20 阅读数:358

摘要:法治教育进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绝非易事,它极大挑战了小学生的认知能力和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师需要对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做进一步分析,建构起小学生法治素养的四个部分: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行动、法治信仰。在此基础上,明晰切入点,把握法治知识脉络;精选案例,培养法治思维;积极参与体验,重视法治实践,追求法理和教理的融通,涵养实践性的教学智慧,让法治真正到达儿童。

关键词:法治教育;道德与法治;立德树人

中图分类号:G6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0)09B-0074-04

在全民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背景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手段。如何在各学段进行法治教育,培养“德法兼修”的青年一代,成为重要的议题。国家已建立显性化、学科化的课程,名称为道德与法治。该课程小学阶段在各年级分散开展的基础上,六年级上册专门设置法治教育专册,目的是帮助小学生逐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在众多的人文学科中,法学是比较深奥、专业与复杂的,法治教育进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绝非易事。它极大地挑战了小学生的认知能力和教师专业能力。教学中,很多教师感到力不从心,难以驾驭。所以,我们需要对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小学生的法治素养构成与教师的教学实践做进一步探索。

一、法治教育融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现实困境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实施法治教育的主要阵地,但由于教师观念认识上的偏差,对教材理解把握上的模糊,使得法治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点不明确,现实的方法路径不清楚。

(一)法治教育内涵的理解不深入

有调查数据显示,教师在课程实施中,存在对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法治”内涵的片面理解。“法治”的概念与“法制”有所不同,“法制”强调的法律条文内容,视为外在于学习者的相对静态的概念,而“法治”是个行动概念,是“法”与“治”的内在统一,更注重引导学生成为法治践行者,在具体的社会事务参与中体现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及契约精神等。同时,课程的更名不是“道德”与“法治”的简单相加,教师应当了解两者之间各自的边界,在讲解法治内容时要联系其道德根源,然后延伸到相应的法律原则和精神。

(二)法治素养的建构不清晰

在教育的逻辑和法律的逻辑之下,我们需要特别关注法治素养的动态过程,以实现拥有平等的法律权利、正当的程序、制度自主与权力行使的合法性[1]。教材中秩序遵守、法律常识等内容偏多,而关系到法治思维、法治实践的活动偏少。实际教学中,学生如果只是对相关法律规范和条文有所了解,将对他们的生活实践无法产生有效影响。教师应把法治知识与现实背景、社会理念、生活情境等结合在一起。这样,建立以法治素养为中心的教学系统,让法治知识教育与法治素养运用与实际生活相互印证,成为解决现实问题的宝典和利器。

(三)與现实社会生活的疏离

目前,教学中偏向静态的、封闭的知性课程,缺少“生活实践性”,与实际社会生活疏离。青少年法治教育应该与社会公共生活“亲密接轨”,课本之中的法治教育既要在课堂空间完成,更要在真实生动的社会公共生活中完成。如何让学生保持与现实社会亲密接触的姿态,有效拓宽教学时空,更多地参与社会生活,在班级、学校以及社区中去体验、感受法治的重要价值,养成法治精神,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在小学法治教育方面还没有形成完备的社会一体化参与体系,还没有与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形成稳固的合作机制,青少年课外很少参加重大法治题材的宣传活动,很少担任法治活动志愿者。

二、小学生法治素养的构成

教师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道德与法治各册教材,进一步明晰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建构起小学生法治素养的四个部分: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行动、法治信仰,才能让教学“有的放矢”,真正实现法治教育深度融入道德教育。

(一)法治知识

法治知识是法治教育的逻辑起点。法治知识是学生经过学校、家庭和社会法治教育以及自身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学习后,所积累和形成的对于法治的认识、感知和理解。法治知识主要包括学生“对国家法治现状的认知、对法治本质的认知、对法治功能的认知”。在小学阶段,涉及宪法、刑法、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例如道德与法治教材六年级上册《宪法是根本法》,让儿童初识宪法,了解宪法的法律地位、宪法权威等基本知识,培养宪法意识。

(二)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运用法律原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包括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公平正义、程序思维等,是公民适应法治社会的必备能力,也是法治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习中,重要的不是追求答案和结论,而是思维展开的过程以及思维品质的养成。有学者认为,小学阶段法治思维相关意识主要包含法治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契约意识、民主意识 [2]。例如道德与法治教材四年级上册《网络新世界》中包含海量的网络信息,教师应引导学生用“法”去思考网络信息是谁提供的,是否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网络信息想传递给我们什么,是事实还是观点,教师适当剖析问题,在辨析讨论中提升学生的法治思维。

(三)法治行动

法治教育不单是法律知识体系的传授和学习,最为重要的是使蕴含在法律文本背后的自由、民主、平等、公平、正义及契约精神深入公民的内心,并能指导法治实践和日常行为 [3]。作为未成年人的青少年,应心中有法,行中依法,敬仰法律,推崇法律,能以法治思维去选择和行动,参与到社会生活中的公共事务。法治行动包括课堂上的“情景剧”“小辩论”“模拟小法庭”等趣味性的实践活动,也包括在学校、社会中的参与行动。例如道德与法治教材一年级上册《上学路上》,融合了生活场景来传递交通规则的内容,通过“前法律教育”促进行为规则的自觉遵守。

(四)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指发自内心地信奉宪法和法律,积极遵守宪法和法律,合法维护公民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学生在学校中遵守校纪班规,在社会上遵守公共规则,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能够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民相信国家的法治建设会逐步走向健全完善的道路,从而树立个人的法治信仰。值得注意的是,教学中要关注到权利和义务的双向意识,否则课程中,过度强调守法意识、预防犯罪的意识,会让学生一提到法治,就想到惩罚判刑,从而畏惧法律,也不可能形成法治信仰。例如道德与法治教材六年级上册《我们受特殊保护》,介绍国家为未成年人制定了专门法律,给予全方位的保护,教学中,教师应关注到小学生的未成年人权利,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让学生体悟到法律保护下的健康成长。

三、法理和教理的融通:追求抵达儿童的教学探索

究其本源,我们只有准确认识与把握小学生法治素养结构,才能梳理相关教学内容,追求法理和教理的融通,让法治真正抵达儿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特点,是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把法律的约束力量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结合,注重从生活实际出发,突出道德教育的引导,力图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保护和温暖,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4]。

(一)明晰切入点,把握法治知识脉络

法治知识是法治素养的基本组成部分,小学阶段更多侧重“初步”,重在普及法治知识,使学生具有初步的规则观念和法治意识,进而践行法治行动,培育法治思维,为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

1.横向拓展的脉络

教师教学时,应以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呈现的法律知识为经络,立足各学段学生学习、生活的需要,对相应的法治知识进行适当横向勾连拓展。教材中,可能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主要涉及宪法、国籍法、选举法、国家安全法;刑法;行政法,主要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民法典,主要涉及总则、人格权、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等内容;经济法,主要涉及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權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教学时,教师应尽可能准确运用和解释法律概念,引用其中相关条、款、项的内容。例如道德与法治教材四年级上册《网络新世界》,我们既可以着眼“网络安全法”,又可以涉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通俗易懂又有趣的语言向学生传递正确的法律知识,让法律具有专业性和严谨性。再如三年级下册《万里一线牵》,帮助学生了解通信方式的变迁、通信方式的多样化,同时培养学生形成文明的通信行为习惯,遵守通信中的法律。这里既有保护,也有限制。

2.纵向螺旋上升的脉络

如果说道德教育从价值层面向儿童指明了方向,那么法律教育则确定并细化了这种行为的底线和具体要求 [5]。规则教育分布在小学一至五年级的教材中,不同年级涉及的生活领域不同,教师需要注意目标设置上的螺旋上升。例如三年级下册《生活离不开规则》中 “守规则要自觉”,教师可组织学生结合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出门戴口罩”的公共规则进行讨论。例如发生疫情时,周围人不戴口罩怎么办?劝人戴口罩挨骂了怎么办?为什么日本人常戴口罩?教师通过这个疫情之中人人出门得遵守的规则,引导儿童思考个人和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当个人自由和公共利益产生冲突时,怎样权衡。教师让学生通过小小的口罩体悟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人类的强大与脆弱,由此培育法治理性,促其力所能及地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教学这课时,我们可以呼应道德与法治教材二年级上册的《我们在公共场所》、三年级上册的《安全护我成长》,这些内容都是随着儿童生活领域的不断扩展而展开,法治教学的落脚点要有所变化。

(二)精选案例,培养法治思维

选取各种典型案例,是法治教育的养料。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常用的做法是:举一个法律案例,然后借这个资源分析其中的法律知识,聚焦相应的法律要求,以达到学法、说法、懂法的目的。

1.选择经典案例

教学应该突出案例的作用,让学生直接面对法律事实,然后带着有思维含量的问题去学习法律知识,再用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 [6]。尤其是社会生活中的事件、有思考价值的电影等,作为非正式知识的案例素材,从事理到法理,让教学的引导深入体现出法理的权威专业,同时关照到学生法治思维内化的过程。例如五年级下册《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教师精选2018年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公交车坠江事件的案例,聚焦公交车乘客刘某和司机冉某的争吵互殴行为,结合刑法等相关法律,剖析其中的违法表现、违法性质,以及给社会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造成的巨大危害。教师时刻关注学生发言的说、辩,对学生法治思维能力进行提升。

2.选择朋辈案例

朋辈案例即为年龄相当者的案例,因为生活时代相仿,社会阅历相似,身份上有同质性,行为意识上有类似性,遇到的生活问题也相近,所以朋辈案例中涉及法律的内容往往最容易为学生所接受,有很强的触动性。例如道德与法治教材三年级下册《不说话的“朋友”》一课中, 以童趣的拟人化手法,采用自述的方式引入我们的朋友“公共设施”。教学中,我们不是把公共设施当作外在的客体存在,而是要真正抓住公物的本质。它是公共资源,每个人都有权益平等享用它,每人也要公正对待它。引用案例时选择朋辈不爱护公共设施的校园事件,这样平等、尊重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权益意识更能进入青少年的内心。

(三)积极参与体验,重视法治实践

学生走向公共生活,进行社会参与,使法治素养的形成不止于认知层面,从而内化、实化。通过积极参与体验,在法治实践中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培育学生法治观念,是法治教育的重要使命。

1.校园生活参与

学校空间是学生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他们长时间身处其中的场所。校园生活的参与,将决定着学生法治实践深入的程度。学生参与不仅要体现公民义务的履行,而且要涉及学校民主管理。学生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班级班规的设计,并审查执行,这本身就是通向法治行动的有效途径。例如,道德与法治教材四年级上册《我们的班规我们订》,关于班规的制订与执行,班级成员的权利行使和维护。我们可以将民主与平等、共识与规则、责任与担当作为班级法治的三个关键要素。

2.社会生活参与

教师要将社会生活参与和课堂教学紧密结合起来。例如道德与法治教材六年级上册《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教学前,教师可以播放央视微视频《我是法律》导入,充分利用教材中“活动园”的栏目,让学生开展关于法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调查活动,拉近法律知识与实际生活的距离,使学生充分感受到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由此增强学生懂法、守法、学法的使命感,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再如道德与法治教材四年级上册《变废为宝有妙招》,校园生活中乱扔垃圾现象时有发生,教学中教师让学生小组合作参与公共生活,行使公民监督权。同时,师生可以建议班委会、学校卫生部门、德育部门加强监管,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对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拍照取证,由学校适当通报提醒。社会生活的参与,强调维权的途径和相关程序,让学生深刻理解环境保护法。这个过程是探究性的实践过程,充分提升了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余雅风,吴会会.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亟须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实效[J].中国教育学刊,2018(3):2.

[2]廖光华.小学《道德与法治》中法治意识培育的要素、分布及其教学实现[J].素质教育,2020(2):7.

[3]张文敬.法治精神审视下的中小学法治教育[J].中小学德育,2017(10):6.

[4]金利.统编《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教学建议[J].课程·教材·教法,2019(10):40.

[5]章乐.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融合及其限度——兼论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关系[J].课程·教材·教法,2019(10):37.

[6]高德勝.法律教育与德育课程[J].课程·教材·教法,2016(2):73.

责任编辑:石萍

Teaching Exploration of Returning Legal Education to the True Meaning

HE Ying

(Gulou Teacher Development Center, Nanjing 210017, China)

Abstract: It is no easy task for the rule of law education to enter the teaching of ethics and rule of law in primary schools. It greatly challenges the cognitive ability of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and the professional ability of teachers. Teachers need to further analyze the real dilemma of rule of law education in moral and rule of law textbooks, and construct four parts of the rule of law literacy of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rule of law knowledge, rule of law thinking, rule of law action, and rule of law belief. On this basis, teachers should clarify the entry point and grasp the knowledge of the rule of law; select cases to cultivate rule of law thinking;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the experience,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practice of the rule of law, pursue the integration of legal principles and teachings, cultivate practical teaching wisdom, and let the rule of law truly reach children.

Key words: education in the rule of law; moral and rule of law; fostering virtue in education

本文系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第十一期个人课题“德法融合视角下小学道德与法治中年段法治教育的策略研究”(Af4911)的阶段性成果,作者为课题主持人。

收稿日期:2020-03-31

作者简介:何颖,南京市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江苏南京,210017)研训员,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研究方向为小学德育课程、科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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