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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过度引用”和“适当引用”应该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2019-08-17 阅读数:562

引用他人文献是学术论文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为科研工作的继承性和关联性以及学科之间的交叉性和渗透性,几乎所有研究成果的取得都在不同程度上依赖已有的相关研究文献资料。

引用也称“引证”,顾名思义,就是作者引用相关文献的论题、观点、概念、理论、方法、结果、事实、数据或结论等,以论证自己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可靠性和应用价值,做到论据充分,论证严密,结论正确“。

那么,对于学术论文来说,参考文献“过度引用”和“适当引用”应该如何理解呢?

1、过度引用

“过度引用”的概念在以往论述引证规范的文献中,与“引而不著”、“无效引用”及“不当自引”等引证失范行为相比,对“过度引用”的关注和分析较少,也未有明确的定义。

有一些学者在论述参考文献著录中学术道德缺失现象中指出“过度他引”,即“有些论文引用参考文献多而不当,就像他人观点的拼接或转述,虽然避免了抄袭剽窃的恶名,也难逃巧取豪夺的骂名.由于学科的不同,写作体裁的不同,文献引用的多少也不同,这个限度不好用具体的数量来规定;但是,一篇完整的学术论文,最起码是自己在前人基础上的独立研究之作,而非利用他引堆砌拼凑的无创新观点之作”。

2、适当引用

要真正体现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原则,就必须明确被引文献的引证与论文(引证文献)创新性的内在关系———被引用文献绝不能构成引证文献的实质性内容,而只能作为其创新性研究成果的佐证。作者对参考文献的合理引用或适度引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通过对被引文献的分析,指出存在的研究空白以提出新的论题,并说明论题的前沿性或开拓性;

(2)

通过对被引文献的分析指出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说明引证文献新的研究内容———或研究的侧重面及切入角度不同,或研究方法不同,或在论据、论证方面作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或作出新的阐述并发掘其新的学术价值和推广应用价值;

(3)

将被引文献中的观点、理论或调查、实验、计算、观测的结果(事实、数据)作为本文立论、分析、阐述的论据、佐证或前提;

(4)

将被引文献的理论、方法、结果或结论与引证文献的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其导致结果异同的影响因素,发现内在机理和规律特性;

(5)

针对某专题研究对被引相关文献进行分析、评价、比较、归纳和总结,从而发现某专题研究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特征,指出研究方向,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新的研究课题;

(6)

将被引文献中的观点、理论、方法、结果或结论等作为质疑、批评的对象,从而得出新的观点或创新见解。

这两者的区别,想必在看过这篇文章之后,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理解吧,不管怎么说,学术论文写作最重要的事自己的原创,其他的材料和文献中的观点都是为了辅证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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