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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学校选用App不得与教学行为绑定

发布时间:2019/09/06 阅读数:848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以下简称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规范进校合作。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使用的教育App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意见》指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健全选用机制,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选用教育App应征求师生、家长意见,并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面向师生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教育App应当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综合性App,避免应用泛滥的问题。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落实教育App的备案制度。“制定并出台《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方式、内容、对象和时间,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机构的备案工作。”

教育部还将开展教育App的专项清理。雷朝滋表示,“开展教育App专项行动,通过加强统筹管理、促进整合共享、规范信息采集等措施,防止教育App泛滥等问题,杜绝教育App使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协同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集中治理利益绑架、信息泄露、低俗信息等问题,为广大师生营造清朗的网络学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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