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9 阅读数:722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教委获悉,为保障职业院校在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教学调整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职业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春季开学时间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通知为准,各校要根据教学任务、师资配备、资源建设、基础设施等情况,可采取学生分批返校、错峰开学的方式。同时,暂停组织学生离京实习实训。
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提前返校
北京市要求各职业院校迅速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校延期开学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方案和各二级院(系)、各专业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提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不降低。
各校要根据教学任务、师资配备、资源建设、基础设施等情况,可采取学生分批返校、错峰开学的方式;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培训和指导,指导各二级学院(系)结合专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实施方案,要将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与复学后教学工作统一考虑、互相连贯、互为补充、有效衔接。各二级学院(系)的实施方案须经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实施。
暂停组织学生离京实习实训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职业院校合理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暂停组织学生离京实习实训,积极协调实习实训基地延后安排学生实习实训,并做好相关替代方案。理论教学要对课程内容、教学时间、教学组织和方式进行适当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学生自学、网上学习等教学方式,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网络课程,组织好学生通过网络辅导、答疑、讨论等活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教学质量不降低。
同时要求各职业院校适当调整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和企(行)业参观考察。对于就业需要的跟岗、顶岗实习,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制定合理实习计划,明确健康防护要求,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虚拟仿真等手段开展实验、实训,可设立企(行)业导师上讲台特聘通道,积极从企(行)业聘请一批技术能手、岗位骨干、行业工匠以及企业培训师补充学校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暂停一切社团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校内外活动。
开放校际间优质网络教学资源
北京市要求各职业院校原则上选用本校应用成熟的数字平台和已有在线资源建设课程开展教学工作。广泛征集企(行)业单位的线上岗位培训教学资源,作为学校校内教学的补充教学材料。充分发挥“特高计划”建设院校对全市职业院校的引领作用,集中相关职业院校优秀骨干教师、企业专家共同开发制作优质课程,开放校际间优质网络教学和网络化共享性实训资源。
各门课程教师要调整好课程教学大纲,做好与复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灵活安排课程教学时间,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混合式教学、直播授课、线上考核等方式开展理论教学。教辅人员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将调整后的教学安排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并做好教学监督与考评,确保网络教学质量。
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
北京市要求各职业院校要科学合理组织好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要组织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指导学生做好选题开题、资料收集等工作,通过网络指导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现场答辩和评审。
加强学生心理辅导
北京市要求各职业院校要指定班主任等教辅人员联系每位学生,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延期开学期间和复学后的学习,并建立每名学生健康和学习情况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专任教师做好学生的授课、答疑和辅导,确保学习“不断线”。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设计好课程考试及春季学期补考等工作。职业院校的各类招生考试以北京市教委调整时间为准。要通过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线上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疏导。
(教育科学部编辑)
编辑整理:花溪杂志社编辑部 网址:www.chizizz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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